為進一步加強教研員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學校發(fā)展和教師專業(yè)成長,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連云港市教育局決定為連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教研員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詳見《連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秿徫槐怼房稍谶B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云港教育網(http://jyj.lyg.gov.cn)查詢、下載。
二、選調范圍
全市公辦普通中小學、教科研訓機構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品行。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與選調崗位學科一致的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江蘇省特級教師、蘇教名家培養(yǎng)對象或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工程”培養(yǎng)對象稱號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三)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yè)”條件按《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審核。專業(yè)參考目錄和選調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yè)、留學人員的畢業(yè)專業(yè),由連云港市教育局根據選調公告中明確的專業(yè)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選調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專業(yè)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yè),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yè)符合選調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畢業(yè)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yè)為同一專業(yè)或專業(yè)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
(四)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應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五)具有較強的教學研究能力、組織管理、策劃、溝通和協調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撰寫及運用信息技術能力;具有良好的團結協作、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學科教學實績突出。
(六)具備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七)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5年9月30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連云港市事業(yè)編制管理,享受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28日09:00-9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連云港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蒼梧路23號403室)。
(二)報名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同時現場進行資格審核。連云港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對不符合選調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證明、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被取消應聘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與連云港市教育局聯系,聯系電話:0518-85822187。
(三)報名材料
1.《連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學歷證書,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5.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6.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
7.反映應聘人員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學實績的相關材料(限報5項)。
8.近5年在省級期刊發(fā)表的本專業(yè)研究論文。
9.選調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材料須提供原件,其中第3-8項還需提供一套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選調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由招聘單位申請,經連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銷該選調崗位。各崗位開考情況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選調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選調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選調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yè)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并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工作。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招聘單位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6年3月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適崗能力評價、面試的方式進行。適崗能力評價、面試均由連云港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二)適崗能力評價
適崗能力評價由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進行綜合考評賦分。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管理能力、學科專業(yè)水平、教科研能力、個人發(fā)展?jié)摿Φ?。適崗能力評價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面試
1.適崗能力評價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適崗能力評價成績及排名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采用教育教學問題答辯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從事教育教學研究應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3.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適崗能力評價×50%+面試×5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及排名將在所有考試結束后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各選調崗位擬選調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由連云港市教育局對成績相同人員組織加試,加試辦法另定??疾祗w檢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選調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選調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選調崗位空缺時,由選調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經連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選調單位或者連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選調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選調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選調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十、選調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選調單位和選調工作人員在選調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jiān)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jiān)察組對公開選調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5822127。
2.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選調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5812083。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原標題:連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j.lyg.gov.cn/lygsjyj/tzgg/content/811171d3-6ff1-450b-a947-455fe60db9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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