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卷面總分數的50%。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查詢。
五、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出通知。若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和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
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根據資格復審結果,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2、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1、所有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若還同分則加試。
2、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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